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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很久之前,blog串聯有玩八個擇偶條件
不過那個時候沒被人點到
還是被點到然後裝死我也忘了
剛剛其實打完一遍了
然後 好像案到電腦鍵盤上的上一頁鍵
就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不 見 了!!
不管不管 硬是要寫
雖然我個人覺得八個擇偶條件不夠寫
但還是不要太貪心的寫八個
八個擇偶條件如下:
1.皮膚白或不黑。
(皮膚黑的帥哥一定先介紹給小琳大姐認識!愛大妹其實也很愛)
2.會打籃球,不用打的很好,球品要好,可以陪我打籃球。
3.不要太多話,了解適可而止這句話的意思。
4.要有個人風格特色或專長。
(吞拳頭其實不錯)
5.講話不要太機車,也不要睜眼說瞎話。
(不要一天到晚提醒我有多肥,我自己知道)
6.不能比我矮
(以平底鞋為基準啦,這應該不難,不過穿高跟鞋比較難....)
7.要有肩膀和膽子,不管是實質或無形的。
8.尊重我。
(我不是嫌疑犯,請不要天天連環call;我不是你的附屬品,不要用"不准"來限制我)
大概就是這樣吧!
打完了真開心:)
但還是拖到了現在....Orz
慶祝LEP (Little ear phones)小耳機成軍正式出道!
我們有合音大將小琳阿姐,美聲天后愛大妹,
當然身為小妹的我就是小妹拉!
大姐大妹別忘了也來寫個八個吧!
小妹我都粉墨登場了 (用這個成語好像跟罄竹難書一樣瞎...)
不管
就這樣 嘿嘿
麥璣@Taipei 2006/06/5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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